各高校:
为贯彻落实好《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社政字[2021]14号)文件精神,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的宣传普及,经研究决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组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小组
请各高校接到通知后,选择一位专职教师加入省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小组(QQ群号:607076945),全面负责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新闻稿、视频、图片报送、审核等工作。
二、启动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开征稿
“江西高校心理”自上线以来已成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学习、交流和宣传平台,后台粉丝数已达六万余人,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展示高校心教风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为进一步营造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浓厚氛围,现对省内外各高校公开征稿。
1.征稿内容
(1)具有较大影响性及区域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报道;
(2)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人物、典型、经验分享;
(3)青少年及大学生心理特点解析;
(4)优秀心理咨询案例;
(5)基础理论或技术应用前沿研究;
(6)社会热点分析;
(7)师生亲子沟通建议;
(8)心理知识科普等文章。
2.征稿要求
(1)稿件内容须保证内容真实原创性;文稿中引用的资料、数据,涉及的人名、职务、单位部门等名称(一般要求全称)等均应准确无误。来稿要杜绝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严禁发送虚假信息,若出现因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或虚假信息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,由投稿人承担。
(2)来稿时可配发相关照片或图片,图片内容需和主题相关,效果清晰,以JPG、GI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。照片或图片的使用须符合版权要求,无版权争议。图片和文稿单独打包发送,请勿将图片插入文稿。
(3)投稿内容涉及音频、视频内容的请勿发送原件,只需上传腾讯视频平台后发送链接即可。
(4)投稿时,请在文末处详细填写投稿板块、投稿人姓名、文稿作者、图片作者、工作单位、职务称谓、联系电话、QQ/微信号(选填)等信息。
3.格式要求
标题要符合互联网传播规律的标题,重点突出,简明扼要。新闻稿件应全文以第三人称撰写,不宜出现“我校”等字样。案例报告应征得当事人同意,并做匿名化处理。稿件不限字数,但应突出重点、最好图文并茂。
4.其他事宜
平台有权对稿件内容进行审核,决定是否发布及发布时间。必要时,平台可与来稿单位核实内容或协商修改。采用发布时,平台将注明来稿单位和稿件作者。若未采用,稿件将不予退回,亦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高校要进一步调整思路、转变观念、整合资源,将宣传报道工作由单一宣传模式向多种宣传形式并举转变,由单纯的信息传递向深度报道转变,积极策划,精心组织,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,挖掘深度,突显效果。同时,省心研会将在年终会议期间通报全年各高校新闻宣传情况,对稿件数量较多,稿件质量较好的高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。
联系人:王青华,电话18679035587;井凯,电话13970929929。
投稿邮箱:jxgxxyh@126.com。
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
2021年9月26日
省心研会[2021]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.pdf